中国物流公司两企业列第四批税收试点企业名单

来源:集团总办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2日

近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组织专家对各省区推荐的税收试点物流企业进行了审定,确定181家企业作为第四批物流税收试点备选企业,并向社会公示。中国物流公司所属重庆中集物流有限公司、武汉诚通物流有限公司入榜。

税收试点物流企业的标准是: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中物流企业的定义;具有运输、仓储等外包的经营业务;具有自开票纳税人资格;无不良纳税记录,最近一年营业税及附加实际缴纳额达到一定标准。